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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和华的律法全备,能苏醒人心;耶和华的法度确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(诗19:7)”作为基督徒对“十诫命”皆耳熟能详,这是神在西奈山向着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,也是基督徒的信仰准则和道德操守。
十诫命是建立在爱神、爱人的基础上,神藉着十诫来教导属他的百姓,人也遵行诫命回应神的爱。十条诫命诚然简明,广泛而有权威,但我们是否真正理解每一条诫命包含的内容与深意呢?
今天,我们一起来默想与领悟神赐给我们十诫命当中的第八条诫命,在默想中明白神的爱与法则。
【出20:15】不可偷盗。
不可不问自取:“不可偷盗”,顾名思义是不要拿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。我们信仰以后,因有“凡物公用”的教导和美德,所以一些基督徒理所当然的认为,别人的东西自己也可以拿来使用。但如果对方并没有提出可以共享、共用,在没有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自取,那就是在偷盗。
我们从小到大,或多或少都有拿过一些别人未曾同意的东西,无论是家人、亲人、朋友、同事还是教会之物,若是不问自取过,我们需要做悔改的祷告。
献上属神的物:我们也偷取属神的东西,例如时间、奉献、荣耀等等。例如本该是献上给神的时间,礼拜,祷告,读经,但我们没有这样去做,反而是用来刷手机、玩乐等。当要献上给神的十分之一奉献也没有好好做,并借口“自己经济困难”。本该归给神的荣耀,也归在了自己身上。
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神而来,也是神所赐。我们的生命气息来自于神,能力恩赐才干财富也是神所赐的恩典,奉献、礼拜也是对神感恩的回应。不要我们努力去做了当做的事奉,在属神的事物上却没有做好献上时,也是不蒙神喜悦的。
偿还福音的债:圣经里提到:“凡事都不可亏欠人”,“惟有彼此相爱,要常以为亏欠;因为爱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”不是说不杀人、不奸淫、不偷盗就结束了,而是要将别人应得的给他。什么是“别人应得的”,便是他生命中该有的福音。
我们已经得着从神而来的恩典,也品尝了福音的美好,也当将这样的福音传出去,让更多人都能认识主耶稣,品尝到救恩的美善。正如耶稣在即将升到天上的宝座作王之时,托付给他的门徒说的那样:“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,都赐给我了。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。”“你们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。”
回应祷告
慈爱的天父我们感谢你,赐给我们各样的恩赐能力财富与才干,我们本当用你所赐的来事奉你,也要将自己完全献上给你,而不是窃取属你的时间与荣耀。愿主来帮助我们,重新立定心志跟随你,将本属于神的物献上,做蒙神喜悦的门徒。荣耀、颂赞都归于主,祷告是奉主名求,阿们!
策划:读经亮光 文字:岳恩姊妹
校对:岳恩姊妹 编辑:蒙福弟兄
图片:麦芽姊妹
录音:李姊妹
后期:李姊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