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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耶和华的律法全备,能苏醒人心;耶和华的法度确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(诗19:7)”作为基督徒对“十诫命”皆耳熟能详,这是神在西奈山向着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,也是基督徒的信仰准则和道德操守。
十诫命是建立在爱神、爱人的基础上,神藉着十诫来教导属他的百姓,人也遵行诫命回应神的爱。十条诫命诚然简明,广泛而有权威,但我们是否真正理解每一条诫命包含的内容与深意呢?
今天,我们一起来默想与领悟神赐给我们十诫命当中的第六条诫命,在默想中明白神的爱与法则。
【出20:13】不可杀人。
憎恨亦是杀人:世上的律法是杀人偿命,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剥夺他人的生命。但圣经里的教导又与世界的律法有所不同,约翰一书3章15节说:“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杀人的。”神禁止杀人,并且一切会引发杀人的恶的根源,神也禁止,例如嫉妒、恨恶、恼怒、报复等心,在神的眼中同样看为杀人罪。
我们可能并不曾触犯律法的杀人罪,但我们若在内心暗暗的憎恨弟兄,常常发怒,又说尖锐的话、做不善的行为去伤害别人,其实也是在犯杀人罪。我们当要治死内心负面的情绪,靠着主脱离一切埋怨、苦毒的捆绑。
不要嫉妒:神说: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。(创9:6)”神并没有让我们甘愿受欺负不能保护自己,在旧约时,神也曾命令并指示以色列人发动攻击的时间和方式,并允许将敌人交在他们手中。但不是故意杀人。圣经里记载第一个犯杀人罪的是该隐,他在田间将兄弟亚伯杀害,原因是因为嫉妒神悦纳了亚伯的祭物。
嫉妒是非常可怕的情绪,它能控制一个人的言语和行为,在不理智、不清醒的状态下发出极端的言行。我们要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,要谦卑的看待自己、温柔对待他人,不因别人的所得便心生不满。
效仿基督的谦卑:作为神的百姓,我们理当要遵守神的诫命,基督徒之间要互相包容、彼此体谅,爱人如己。耶稣说:“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只是我告诉你们,要爱你们的仇敌。”耶稣并没有报复杀害他的人,反而是用爱拣选和拯救。
我们当要效仿耶稣基督,不要彼此动刀剑,因刀剑只会带来战争与仇恨,乃要为着仇敌祷告:“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饭吃;若渴了,就给他水喝;因为你这样做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头上,耶和华必赏赐你。”
我们一起祷告
慈悲怜悯的阿爸父神,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祷告,求你的话语更深地进入到我们里面,成为我们生活里的行为准则。求主赐给我们清洁的心、正直的灵,使我们能友爱弟兄,与他人和睦。求主挪去我们心里一切的苦毒,让我们成为心向光明之人。荣耀、颂赞都归于主。祷告是奉主名求,阿们!
策划:读经亮光 文字:岳恩姊妹
校对:岳恩姊妹 编辑:蒙福弟兄
图片:麦芽姊妹
录音:李姊妹
后期:李姊妹